山西高职、中专艺术专业招生政策出台
时间:2005-03-30
导读:
3月17日,记者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获悉,2005年全省高职、普通中专学校艺术类专业继续实行提前单独招生办法。招生办法如下: 一、报名及填报志愿。凡报考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高职、普通中专艺术类各专业的考...
3月17日,记者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获悉,2005年全省高职、普通中专学校艺术类专业继续实行提前单独招生办法。招生办法如下:
一、报名及填报志愿。凡报考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高职、普通中专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,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和文化素质测试。考生须于3月26日至29日到户口所在县(市、区)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和填报志愿手续,逾期不予补报。
二、测试办法。所有考生均在4月10日上午830至1100参加统一的文化素质测试,文化素质测试为一份试卷,包括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科,满分300分,其中语文占40%,数学占30%、外语占30%。考试内容按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中教学大纲和初一、初二、初三上学期教材确定。
专业测试按类(专业)分别进行。美术类专业考生报到时间为4月8日,专业测试时间为4月9日全天;电视类专业、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、音乐专业、舞蹈专业、空乘专业、体育专业考生报到时间均为4月9日,专业测试时间均从4月10日下午开始测试。
三、录取工作于4月18日至25日进行。五年制师范、高职第一批录取,普通中专第二批录取。已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新生不再参加中考统一考试,但必须继续完成初中学业,取得《初中毕业证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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